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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在法律的威严之下,认罪认罚后的反悔之路真的能畅通无阻吗?那么,签了认罪认罚还能反悔吗?下面来看看信之源律师团队结合21年实战经验,帮您解惑答疑!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舒某甲与舒某乙竟然胆敢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狩猎,不仅捕获了国家保护动物竹鸡1只,还助纣为虐,帮助他人捕获了野猪1头、野山羊1只。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律底线的严重挑战。
然而,在2023年12月,舒某甲却选择了主动投案,舒某乙也在侦查人员的电话通知下主动到案。两人均如实供述了非法狩猎的事实,看似有悔过之意。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被移送至玉屏县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认罪认罚的框架下,舒某甲、舒某乙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因此获得了玉屏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违法行为就此一笔勾销。
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舒某甲、舒某乙的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于是,一份检察意见书被发送至林业局,建议对两人进行罚款。林业局随即对舒某甲罚款3000元、舒某乙罚款1000元。
然而,舒某甲在收到行政处罚后却反悔了,认为处罚过重。于是,他决定提起上诉,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监督。这一举动,无疑让原本看似平静的法律程序再起波澜。《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依法享有独立辩护权。即便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律师仍可依据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八条: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犯罪嫌疑人反悔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有权在法院审理程序终结前随时撤销具结书,法院应当受其约束,另行程序进行审理。
舒某甲有权在一审判决前撤销认罪认罚具结书,但需预备检察机关可能调整量刑建议。收到一审判决后,应及时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明确上诉理由并附上证据。同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监督,理由需基于一审错误。辩护律师应全面核查证据合法性,关注供述自愿性及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准备无罪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材料。积极参与二审庭审,申请证人出庭并质证。评估量刑风险,做好量刑模拟。无论二审结果如何,应尊重判决,如有异议,考虑其他法律救济途径。此攻略旨在帮助舒某甲有效应对二审抗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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