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刑事合规工作要求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对于合规工作而言,法规梳理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只是硬件要求,真正实现合规目标与合规操作还是要有具体的应对机制。因为刑事合规在传统概念中并不是常态性合规,企业行为只有在严重违法或者损害重大利益时才可能有刑事风险。因此,刑事合规在整个合规体系中应是一种预警式的存在,即出现刑事风险情况触动了企业合规体系网,从而引起刑事合规工作的启动与展开。基于此,刑事合规预案应由几个关联性机制组成。
1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发生刑事法律风险的预兆是多方面的,在实务中,除了日常检查、审计、内控、合规等主动发现之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外部信息的传导而发觉的。这种外部信息不仅仅是有关执法司法机关的问询、调查、介入,同时也存在着利益相关人的通报、受侵害人的举报反映,乃至企业所在地域行业的整体性风险,或者是市场监管、经济政策的重大变动调整。对于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传导,企业应该是密切关注的,并且有专人和专门程序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及时形成记录和报告传递给合规主管人员。在经企业管理层、合规委员会、法律顾问等分析研判后,认为存在刑事风险,就需要启动专门的刑事合规应对工作了。
2全面防控机制
刑事风险对于企业和企业家而言是毁灭性风险,这在风险评估的等级中是处于最高的、不能接受、不能挑战的。因此,一旦有发生刑事风险的可能性,或者已经出现了可以进行刑事法律评价的行为或后果,企业都必须要严肃对待,集中各方力量和资源消除或者减轻刑事责任。一般进行刑事风险防控需要尽快组织专业的法律专家团队,对于行为与后果的性质作出预判,同时收集、保全、固定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梳理相关责任人员的信息情况,并尽快了解掌握可能发生的各项法律程序,积极与公安、监察、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做好全面应对的准备工作,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3风险消除机制
合规措施与风控措施既有关联又有区别,主要是合规涵盖了风险预防、风险控制与风险消除等全方位举措,是一种体系化的防范工程。在发现发现风险、控制风险的同时,还要努力消灭风险,这是与全球各国对于刑事合规影响企业刑事责任认定与处罚大趋势下的实践对接。多个国家的刑事司法理论案例中,都逐渐倾向于认定当企业具备完善具体的合规体系时,可以减轻或规避企业的刑事责任,因为企业既然严格履行了合规义务,那就不具有违法犯罪的主观责任,也就不能再对企业本身做刑罚否定性评价。当然这一理论对于企业经营者和行为人是不豁免的。即使不探讨上述理论的影响,合规措施中也应包括风险消除机制,这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企业对调查的应对和参与影响诉讼中。也就是后面章节重点阐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