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落马、企业因法律陷入困境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为什么中国总裁这么多落马?中国的企业家们怎么了?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原因:
1、我国企业家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第一批富豪整体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更是淡薄。即便是到现在,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都不够。中国的商学院不开设法律课程,或者只是把法律作为选修课,而美国的城市大学规定,MBA课程的所有教师必须有所教专业l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教法律课的教师必须是执业律师,而且在教书的同时,必须继续从业。因为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现身说法,言传身教,把最实用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当今企业家纷纷落马,折射出中国对企业家法律基础知识的不够重视或者缺失。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今后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如果还停留在这种事后救火式的法律救济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了。我们的企业家们法律意识还略微欠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还不够强,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投入还不够多(包括精力和金钱的投入)。
2、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市场秩序不规范及企业家经营不规范,企业家往往带有“原罪”。
因为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法治进程还比较落后,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对法律缺乏足够的重视,另外由于我国的企业家是随着改革开放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在管理上缺乏学习的模式和榜样,带有浓厚的江湖气息,企业家往往与政府官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导致巨大的法律风险。《中国企业家》总编辑牛文文在谈及中国企业的生存特征时坦言:“90%的企业的消亡,都是没有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不仅是民营企业,即便是国有企业比如中航油、伊利集团等,如果选择强行改制,往往会中途折断。”另外,我国众多的企业家落马跟贪官被查处有直接的联系。
3、企业组织管理、财务管理技能方面的缺陷。
分析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民营企业的三个发展阶段,越往前,环境越复杂,人的做法也很复杂,越往后,条件越单一,公司运作越简单。也正映照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环境的演变,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前,中国企业需要与资源博弈,而资源的垄断特性,注定民营企业需要通过的关卡必然繁多。我国民营企业组织进化上一开始就有一些毛病。第一个毛病就是从财务上来看,企业过度地用债务扩张来支持投资规模的扩张,使整个企业非常危险。第二个毛病就是组织上没有一个能够拷贝的榜样,当时所有民营企业开始拷贝的组织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江湖,一种是家族。家族是用一种血亲的管理来解决诚信的问题,是减少交易费用。另外用江湖的办法,江湖是没有规则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在公司管理上缺乏基本的商务伦理和商务技能。在当时中国改革开放初期那样的环境大家都是不懂,组织上有这个缺陷,财务上也有这个缺陷,历史的原因导致我国发展起来的较早一代的企业家存在较多的刑事法律风险。